
保良局方王錦全小學校友會
「盧淑宜校長畢業校友獎學金」章則
| (甲) |
目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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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獎學金由盧淑宜校長捐出港幣十萬元成立,定名為「盧淑宜校長畢業生獎學金」,旨在設立獎學金,嘉勉中學學業成績優異的中一校友。 | ||||||||||
| (乙) | 管理架構 | |||||||||
| 基金由保良局方王錦全小學校友會全權管理,並成立管理委員會負責基金的日常運作,委員會成員為校友會顧問老師1人及當屆財政幹事1人。 | ||||||||||
| (丙) | 獎學金之金額及頒發條件 | |||||||||
| A. |
中一學業成績優異獎學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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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B. |
卓越學術體藝獎學金
申請程序及評審準則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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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丁) |
獎學金之頒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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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戊) | 如獎學金盈餘不足以支付該年度之獎學金額,將按第一名:第二名:第三名為3:2:1之比率分配盈餘作獎學金,倘有盈餘撥歸校友會,直至總數港幣十萬元基金用罄為止。 | |||||||||
| (己) | 章則內容如有修訂,可以由校友會會長、顧問老師及捐款人(或代理人)共同商議,作出修改。 | |||||||||


